11 10 2016

过剩行业龙头企业 有望成债转股主力

10月10日,国务院同时公布《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》和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通过债转股,将为负债率高企的企业提供了一条化解债务风险、降低杠杆率的一条通道。

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院李锦对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表示:“目前部分国有企业负债高,风险大,债转股主要针对的就是国有企业。此前各界对是否开展债转股的争议比较大。此次文件对开展债转股开出了‘负面清单’,估计能够开展债转股的企业主要会集中在过剩行业的龙头企业。”

国企债转股已经拉开序幕

财政部数据显示,截至8月末,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278941.7亿元,同比增长15.1%;负债总额846453.8亿元,同比增长17.5%。这意味着,国有企业负债率达到66%。

在10月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,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认为,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,存在债务总额不断扩大的问题,确实有少数企业,由于大量举债扩张经营,积累了一定的经营风险,尤其是行业周期性波动出现了暂时性困难,影响企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
在孟建民看来,市场化债转股是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重要举措之一,能够给这些遇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一定的缓冲期,帮助企业改善和调整优化资本结构,推动这些企业迅速走出困境。

《指导意见》指出,在当前形势下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,是稳增长、促改革、调结构、防风险的重要结合点,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,增强企业资本实力,防范企业债务风险。

数据显示,2000年处置不良资产时期,总计处置不良资产占当时国企全部负债(10万亿元多)的13%,其中,债转股占当时负债的4.5%。

广东省社科院国有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梁军对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分析:“对企业来说,债转股意味着债务负担下降,不用还利息了,但是却使之前股东的份额和对企业的控制力下降。对银行来说,可以降低不良资产,但是也会承担未来企业仍然经营不好的风险。”

记者注意到,在此次两份意见公布前,国企债转股已经拉开了序幕。9月28日,中钢集团正式确认,中钢包含债转股方案在内的债务重组方案获批。中钢集团也成为本轮债务重组中首家推行债转股的中央企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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